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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规章制度
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关于教材选用与评估办法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5-04-23 点击数: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是教学活动的基本要素之一。教材作为课堂教学的依据,肩负着传授知识和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双重功能,对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深化我系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确保选用教材的质量,加强对教材选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材的选用原则

教材的选用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和质量,是教学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教材管理,保证使用教材的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教学,我系对选用教材工作制定,遵循如下原则:

1、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取材合适,富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2、选用的教材一方面要较好地体现本学科的内在科学逻辑,恰当反映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外在联系,另一方面要反映本学科的新进展和新成果。

3、教材选用必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的原则,要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国外原版教材和高质量的电子教材;选用学校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

4、选用的教材应该是文字准确、流畅;文字和符号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清晰、文图配合恰当。

二、教材选用程序

1、我系教材分春季、秋季两次征订。

2、任课教师可根据本课程的教学需要,提出拟选用的1-2种教材,再通过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筛选本课程所需要的教材。

3、教材选定后,要上报院务会核准,确定选用教材。

三、教材质量的评估标准

为保证教材使用质量,学院建立教材质量评价制度,每学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教材适用性调查,全面掌握各门课程教材使用状况,及时对不适用教材进行更换。对选用教材评价标准如下:

1、选用教材编写目标

(1)有一定弹性,可为不同特色的学生提供自由发展空间;

(2)符合社会需要,特别是社会未来发展的需要;

(3)符合学科特点,体现学科特色;

(4)具有可操作性与可检验性,便于教学实施。

2、教材编写内容

(1)内容有科学性,反映了科学研究的新进展,即教材所选用的知识内容能适度反映;

相关的知识体系的内容及其基本结构,能反映相关知识的最新进展和未来发展方向;

(2)内容的广度与深度符合学生专业需求,能为学生所理解;

(3)能为不同特点的学生提供发展空间,即教材所选用的知识内容有利于学生进一步学习和发展;

(4)内容联系社会生活与生产实际,有助于学生认识并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

(5)教材所选用的知识内容有利于启发学生的思维和培养学生的能力,有利于启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3、教材内容组织

(1)符合学生的学习进度,便于他们理解和掌握,即教材在编排上由浅入深、由表及里;

(2)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教材的功能,即教材各章节的标题醒目、中肯,各章节的关系清楚、协调;

(3)组织体系不违反知识的内在逻辑,即教材组织和表达的方式符合相关学科的规律、不违反科学的原则。

4、教材内容表达

(1)文字与图表的使用科学、严谨、规范,文字通畅、生动、可读性强,适合学生的阅读水平;

(2)表达方式适合学生心理特点,易于被学生接受和理解,有利于学生自主使用教材;

(3)教材的外观和版面美观有吸引力,方便学生的使用;

(4)教材的印刷清楚,无错漏情况。

本实施细则自

2010年12月3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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