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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中心组织2016级学生参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并旁听刑事案件庭审
发布日期:2017-11-24 点击数: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是我院的长期示范实习基地,并与其保持着长久的良好合作关系。11月21日下午,实践教学中心组织2016级的全体学生参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了解法院的系统设置以及审判流程,并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本次活动由杨庆玲、史黎两位老师带队。

首先,宣讲员为学生介绍了法院的基本情况,重点讲解了家事审判庭的设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份发布了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家事审判的改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接下来,师生旁听了一起典型的刑事案件。完整的审判流程,激烈的法庭辩论,为同学们展现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律实践课。最后,学生们参观了院史馆,智光宇法官热情介绍了法院的发展历程以及辉煌成就,学生们受益颇多。

本次活动是实践教学中心改革的一大举措,也是拉近教学与实践的有效方法,更是学生学习的“第二课堂”。

撰稿:史 黎

审核:杨铁军

摄影:朱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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