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大庆师范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议,结合《法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拟推荐以下学生为2025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023级法学二班 李佳
2023级知识产权班 王誉航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9月24日至9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张彪 0459-5510084 主楼 414;唐莉 0459-5510198 主楼 408
法学院
2025年9月24日
撰稿:刘人珲
审核:陶雨朝 张彪 唐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