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动态调整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我院开展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共推荐1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
一等助学金(1人)
曾雪芸
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至15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客观、真实。
联系人:张彪 电话:0459-551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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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主楼414室
法学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