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淑霞,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吉林大学法学学士,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副教授。主要讲授课程:民法学(3.合同法)、民法学(4.侵权行为法)、律师实务、婚姻家庭法和房地产交易与实务,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
一、学习经历
1986年9月——1990年7月,本科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
2005年3月——2008年1月,硕士就读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
二、代表性科研成果
(一)著作
1.《不安抗辩权制度研究》,独著,16万字,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版;
2.编著:《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23万字。
2.编著:《典当法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15万字。
3.编著:《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18万字。
4.编著:《未成年人犯罪若干问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12年6月,15万字。
(二)论文
1.《面向21世纪法学高等教育培养对象的研究》,第二作者,大庆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1期。
2.《宪法社会学基础研究的课题与方法》,独撰,《黑龙江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
3.《谈谈共同盗窃案件中的从犯如何比照主犯处罚》,独撰,《今日法坛》,2000年第5期。
4.《抢劫罪的三个实务问题》,独撰,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5.《高校法学实践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构建》,独撰,《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第10期。
6.《论我国高校法学实践人才培养的途径》,第一作者,《教书育人》,2010年第12期。
7.《论法学实践人才培养模式下的课程内容设置》,独撰,《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9期。
8.《民营职业中介机构自律与他律》,独撰,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9.《论“逆推式”案例教学法实际运行体系的构建》,第一作者,《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4期;
10.《探析法学专业“逆推式”实践性教学方法》,第二作者,《现代阅读》,2013年第3期;
(三)项目
1.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区域经济与高校资源的互动》,第四参与人,2006年-2007年,已结题。
2.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民营职业中介机构法律规制研究》,第一参与人,2009年-2011年,已结题。
3.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题一项《高校法学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主持人,2006年4月-2010年12月,已结题。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逆推式”案例教学法在高校法学专业的实践研究》,主持人,2011年9月-2014年9月,在研。
5.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应用型、复合型职业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主持人,2012年4月-2014年8月,在研。
三、主要学术奖励、荣誉
1.论文《宪法社会学基础研究的课题与方法》,2000年获校级论文评比三等奖。
2.论文《谈谈共同盗窃案件中的从犯如何比照主犯处罚》,1999年获黑龙江省广播电视教育学会一等奖。
3.论文《法律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方法》,2000年获黑龙江省远程教育学会论文评奖三等奖。
4.《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区分的标准》,独撰,获得2012年度黑龙江省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5.《民营职业中介机构自律与他律》,独撰,获得2012年度大庆市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6.专著《《不安抗辩权制度研究》,独著,2012年获得大庆市社科联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专著类二等奖。
2010年获得大庆社会科学联合会授予的学科骨干称号;获得2010年度大庆师范学院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2012年获得大庆师范学院“学术带头人”称号享受院级津贴;2012年在大庆师范学院2012年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共青团大庆师范学院委员会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社会兼职:律师。